招生信息

博士研究生

来源:http://     时间:2016年09月05日   

    欢迎海内外广大学子报考“动力电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谢海明 教授/实验室主任;  联系电话:18143089006 ;E-mail: xiehm136@nenu.edu.cn

以下为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 2015-7-24 ]

 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取消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能报考(专业学位及在读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在读人员按同等学力报考):

    ⑴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⑵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⑶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须有所在进修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⑷外语为英语的考生须具有CET-4级证书,外语为俄语、日语的考生须具有该语种相应的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若录取均须缴纳学费。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程序

    1.考生须在2008年2月13日—2月20日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ne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本人按网上的具体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下载有关表格,并于2008年2月24日~2月25日到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本部综合楼325室)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我校原则上不再受理函报,如有极特殊情况需函报者,请于2008年2月20日前,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上传照片)。届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从网上下载)。考生应在登记表中自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1张。

    (2)2份专家推荐书和1份科研情况登记表(均须从网上下载)。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需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同等学力考生不交第⑶项材料,但须同时提交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④英语CET-4级证书或外语为俄语、日语相应的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费人民币200元。

    注明: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现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交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函报考生于2月20日前邮寄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及报名费(以邮戳为准)。

    考生的准考证一律自取,领取时间为:2008年3月20日~21日。逾期不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函报考生必须于3月20日到研招办交验报考材料原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准考证。)

    四、初试

    1.初试时间:2008年3月22日~23日。

    2.初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具体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所报学科、专业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

    五、复试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考生报考学院(所)。

    2.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外语和两门业务课的单科复试分数线,不再划定总分分数线。

    3.复试名单的确定

    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每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人数和学校规定的复试比例,在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两门专业课总分(外语不再计入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六、录取

    各招生单位和博士生导师在综合评定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确定录取名单。

    七、关于报考类别和我校实行培养机制改革相关说明

    1.关于考生报考类别的说明

    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两种:

    ①非定向(全日制):要求考生必须将档案、工资关系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②委托培养(非全日制):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本人及考生单位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合同。

    2.关于奖助学金的相关说明

    我校从2008级博士生开始实行以完善奖助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校加大对优秀博士生的奖助力度。

    博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全日制)和委托培养(非全日制)两类:

    1.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全日制)的博士生,可获得与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并可通过助研、助教岗位获得每月1000元学业助学金。

    2.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全日制)的博士生,可获得与半额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另须缴纳半额学费,并可通过助研、助教岗位获得每月1000元学业助学金。

    3.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非全日制)的博士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须缴纳全额学费。

    4. 学费标准:12000元/生/年,按三年收取。

    为鼓励博士生的学术创新,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以资助和奖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术科研活动和重要科研成果,各类别博士生均可参评。奖助学金全部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详情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

    八、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3002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电话:0431-85099608  0431-85687516(传真)

    东北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nenu.edu.cn

    附:化学学院0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化学学院始建于1948年10月,是在原东北大学的基础上,由原长春大学、长白师范院并入,创建了东北大学自然科学院化学系,是我校建系较早的理科系之一。1950年更名为东北师范大学化学系,1999年7月与分析测试中心合并成立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第一任化学系系主任是日籍专家森川清教授,无机化学家郑汝骊、量子化学家赵成大等曾先后担任系主任。经过50多年的建设,化学学科的建设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现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化学;现有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课程教学论(化学)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设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多酸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2004年6月被批准立项建设。
    化学学院目前学术队伍主要由中青年教师组成。其中大部分中青年教师都有出国留学经历。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11人,其中教授29人,博士生导师23人,副教授35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3人,另有34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两者合计占教师总数的78.3%。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跨世纪及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3人。
    近三年来,化学学院承担国家863高技术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各种科研课题26项,科研经费总数947.1万。获省(部)科技进步奖4项。在SCI收录期刊(包括Angew. Chem. Int. Ed.和 J. Am. Chem. Soc.)上发表学术论文596篇,其中有些论文内容被Science和Nature Materials 作为亮点介绍。连续两年(2003-2004)成为全国化学SCI论文高产机构排序第20名。化学学科发表的热点论文在2005年国际化学领域中国科研机构的科学鉴赏力指数排名中位列第八, 这反映出近年来我校化学学科的科学研究已经跃上新台阶,受到国内外科学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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